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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刘湾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站台路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3-09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旬阳县刘湾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站台路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 ZDPAZBXY201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县刘湾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站台路改造工程已由安康市财政局和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安财综(2014)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阳县城关镇刘湾社区。
2.2工程规模:修建站前路道路450.0米,道路红线宽度11米。排水、路灯、景观、绿化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90天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3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备案。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 8 日到2016年3月14日,每工作日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 18 时,在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旬阳县党家坝交警大队二楼招投标管理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西北信息报》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地址:旬阳县商贸街四巷
联系人:朱 烨                         电话:1582985519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媛                     电话号码:15591530528  
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6年3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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