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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团庄小学教学用房、杨马湖小学 新建综合楼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6-04-2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团庄小学教学用房、杨马湖小学新建综合楼等工程己由吴发改发【2015】215号、【2016】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银滩团庄小学教学用房新建教学用房工程,新建教育用房600平方米,其中教室   435平方米、公厕、门房1栋;围墙400米、校园硬化及运动场3000平方米。                      金银滩杨马湖小学新建综合楼等工程,新建综合楼970平方米、公厕1栋、门房1栋;围墙500米、运动场及篮球场5000平方米、校园硬化200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团庄小学教学用房、杨马湖小学新建综合楼等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利通区金银滩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3.2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4 月 20日至2016年 04月 25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单位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进行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6年 04 月 20 日至2016年 04月 25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zzw.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敬涛                       联 系 人:何成秀

电   话:09532037971                电    话:13895531926  18909539667

地   址:吴忠市中央大道              地    址:吴忠市迎宾街636号

 

 

201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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