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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大桥街车行道段)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6-1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延安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大桥街车行道段)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大桥街车行道段)已由延发改环资(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养护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延安市养护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塔桥至凤凰广场段。 
2.2工程规模:宝塔桥至凤凰广场段道路养护工程:起于宝塔桥东端,沿南滨路,经延河大桥,终点至凤凰广场,全长约630米。宝塔桥桥梁段道路长74.9米,宽16米,面积1198.4平方米;宝塔桥至延河大桥段道路长245米,宽14米,面积3430平方米(该段旧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延河大桥至凤凰广场段道路长309.8米,宽16米,面积4956.8平方米。本工程为旧路改造工程,道路线形均维持现状不变,主要改造道路路面、道路基层、检查井盖、雨水篦子、路缘石等。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5项目投资:建安费349.57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专业省级或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其他要求:由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6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6 时,在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施工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身份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监理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5日18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养护处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王娇
电        话:0911-80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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