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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汞矿区土壤修复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02-2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县汞矿区土壤修复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已由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财政厅以陕财办建(2016)197号,安财建(2016)77号,陕西环保批复(2016)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重金属专项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旬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阳县小河镇汞矿区(原公馆乡)。
2.2工程规模:采用“废渣异位填埋阻隔封闭技术”和“废石筛分填埋技术”对旬阳县历史遗留废渣废石进行填埋治理。
2.3计划工期:150天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101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有效的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予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27日至2017年 3月 3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三层招投标管理中心1306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注: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以上证书、证件、人员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13日 上午14 时30分(具体时间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三秦都市》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旬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旬阳县党家坝
联系人:李奕波                                 电话:1809150559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
   联系人: 马会                                    电话号码: 15991157724
 
旬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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