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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贾家坪镇张家河村、刘家沟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2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贾家坪镇张家河村、刘家沟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7)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贾家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贾家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贾家坪镇张家河村和刘家沟村交界处。
2.2工程规模:计划新建大棚85座,总长7552米,操作间85间,并配套建设机械挖填土方798995.7m3,道路硬化7470m2,道路排水沟2490米,棚间排水沟7552米等基础工程。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1655.6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省级或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 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标段)、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标段)、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4-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贾家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程强  联系电话:13991779536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瑶 联系电话:0911-8686129    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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