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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宜君县智慧党建大数据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时间:2017-10-2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宜君县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宜君县智慧党建大数据平台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川市宜君县智慧党建大数据平台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DZB201709250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宜君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宜君县县委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0919-5281348

四、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1502955639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①根据设计功能模块,实现相关工作数字化智慧管理及工作展示。

②按县、镇、村分级授权,实现电脑、多媒体触摸屏一体机和手机多终端运行管理。

③应用云平台网络服务,并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

《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500000.00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党建自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下午2:30止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下午2:30(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3、磋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 工

联系方式:1502955639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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