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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后方乡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东孙村)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2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后方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台前县后方乡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东孙村)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台前县后方乡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东孙村)
1.2、项目编号:ZDPA-GC-0901
1.3、建设地点:台前县境内
1.4、投资规模:约150万元
1.5、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财政资金
1.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东孙村设施项目。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4.3、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4.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4.5、信誉要求: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报名期间)。
4.6、业绩:2014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
4.7、财务要求: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
4.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0、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投标单位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五、报名须知: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5.1、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3、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明细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4、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缴纳一年(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5.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劳动合同以及缴纳一年(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5.6、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起)企业和建造师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证明资料;
5.7、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报名期间)。
5.8、提供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
提交以上所有资料1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不包括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2017年 09 月 25 日至2017年09月 29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报名。
6.2、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3、招标文件的发售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段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25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台前县后方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0465049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6383804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 0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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