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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石门镇石板湾新村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2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天祝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石门镇石板湾     新村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天祝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石门镇石板湾新村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天发改发【2017】3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天祝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石门镇石板湾新村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天祝县石门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巷道硬化及铺装20650平方米;衬砌渠道2500米,维修改造蓄水池1座,新建防洪堤120米,防洪渠1300米,护坡1400立方米、绿化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 2018 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 2018 年10月17日。
6、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7.招标范围:实施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
建造师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质;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武威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有效期。
4、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该项目将按武市建发【2016】8号文件,由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报名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1日0时0分至2018年01月15日23时59分
3、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01月11日0时0分至2018年01月15日23时59分
 
联系人:陈茹(代理公司)            18293549599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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