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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08-2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080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4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学生午餐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响应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响应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7.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
5.响应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情况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须同时现场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54508
传真:0752-5754508   
邮编:516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传 真:0752-2800960  
邮 编:51600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5450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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