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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20部队摩步三营部分集体宿舍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2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5220部队摩步三营部分集体宿舍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75220部队保障部(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部队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75220部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75220部队摩步三营部分集体宿舍综合整治工程
2.2 招 标 人:75220部队保障部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装修改造面积约2400平方米。(具体以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人民币867812.86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8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资金来源:部队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以上(含1人);质量检查员1人以上(含1人);施工员1人以上(含1人)。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3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投标代表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 投标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6)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
(7)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含人员岗位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 上午10:00时,地点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dapengan.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7.1 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3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请汇入或转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0005
7.2中标人必须为本工程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或拨付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违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在履约担保金额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1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8.其他事项 8.1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3 中标人须在开标后5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进行计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75220部队保障部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联系人:李助理  陈助理    联系电话: 18998110049  13592945392
 
 
9.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徐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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