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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看守所“智慧监管”实施方案建设方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9-1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平市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看守所“智慧监管”实施方案建设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看守所“智慧监管”实施方案建设方案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91002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公安局
地  址:陕西省兴平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亢工
电  话:029-3883070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联系人:翟工
电  话:1566490746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兴平市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
项目用途:公安专用
采购预算:1171653元
六、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及失信等行为书面声明;(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转账或电汇回执单)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17 09:00:00至2019-09-23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换;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对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09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兴平市兴化路46号兴化宾馆二楼秦王厅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0-09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兴平市兴化路46号兴化宾馆二楼秦王厅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490746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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